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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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甘肃兴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成荣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申请撤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甘肃成荣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28576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均由原告甘肃成荣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08-18 |
发布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