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武汉兴通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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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荆门兴通利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77400元,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4-20
发布日期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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