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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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翰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广西丰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丰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属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由于该执行和解协议正在履行,应当对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桂09执371号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11-25 |
发布日期 | 2021-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