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仼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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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旺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舟山市瑞晟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仼纠纷 |
法院 |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舟山市瑞晟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丁红卫赔偿损失15200元与鉴定费5000元,以上共计20200元; 二、驳回原告丁红卫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收取2236元,由原告丁红卫负担2000元,由被告舟山市瑞晟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担23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
裁判日期 | 2020-02-10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