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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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容支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850元; 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容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严**经济损失人民币58460元; 三、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严**经济损失人民币5504元; 四、严**在收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的赔偿款后三日内返还易**垫付的赔偿款245元; 五、驳回严**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400元,减半收取计2200元,严**负担440元,易**负担1100元,田**负担6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8-24 |
| 发布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