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凤冠电机(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星弘华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申请理由成立,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凤冠电机(深圳)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保全金额以人民币163668元为限。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0-27 |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