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凤冠电机(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星弘华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申请理由成立,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凤冠电机(深圳)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保全金额以人民币163668元为限。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0-27
发布日期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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