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波市平宸超宇石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江河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宁波市平宸超宇石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浙江江河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836元,依法减半收取5418元,财产保全费4038元,共计9456元,由原告宁波市平宸超宇石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01-22 |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