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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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杭州萧然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杭州萧然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王**赔偿款15万元,并支付该款自2021年8月26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履行日止的逾期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由杭州萧然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杭州萧然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1-24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