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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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陕西元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紫浩建材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追加第三人***为(2018)陕0104执3279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400万元范围内向申请人杨凌怡然石材批发部承担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 裁判日期 | 2020-03-20 |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