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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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甘肃亿盛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2064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6月11日起按月利率20‰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其中被告***、***应承担的利息按月利率10‰计算); 二、被告甘肃亿盛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241元,由被告***、***、***、甘肃亿盛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财产保全申请费377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437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8-21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