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蓝海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自2020年10月16日起,被告方*不再是原告北京蓝海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

二、北京蓝海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减资需要被告方*办理手续的,被告方*应在接到原告北京蓝海在线科技有限公司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配合履行;

三、被告方*在接到原告北京蓝海在线科技有限公司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配合原告北京蓝海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案件受理费70元,由原告北京蓝海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9-22
发布日期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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