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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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21)沪0106民初1427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录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2-20 |
发布日期 | 2021-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