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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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2020)鲁0125民初863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杨**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0950元,保全费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1900元,均由被上诉人杨**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11-10 |
发布日期 | 2021-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