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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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2020)苏0214民初1043号民事判决; 二、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曹**265280元并支付利息(以26528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曹**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受理费59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950元,合计11900元,由曹**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11-11 |
发布日期 | 2021-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