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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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2021)桂0481民初109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变更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2021)桂0481民初109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被上诉人林平对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案件受理费3016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800元,共计43960元(上诉人卢**已预交),由被上诉人林平、原审被告祁加兴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11-16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