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2021)桂0481民初109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变更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法院(2021)桂0481民初109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被上诉人林平对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案件受理费3016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800元,共计43960元(上诉人卢**已预交),由被上诉人林平、原审被告祁加兴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11-16
发布日期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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