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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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兴义市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2020)黔2301民初10420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兴义市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审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360元(已减半计收)、二审案件受理费2720元,合计4080元,由兴义市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