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无锡恺瑞化纤有限公司
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身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无锡恺瑞化纤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无锡恺瑞化纤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42元减半收取171元,财产保全费1720元,共计1891元,由无锡恺瑞化纤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8-18
发布日期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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