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无锡恺瑞化纤有限公司 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身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无锡恺瑞化纤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无锡恺瑞化纤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42元减半收取171元,财产保全费1720元,共计1891元,由无锡恺瑞化纤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08-18 |
| 发布日期 | 2021-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