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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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1民初32440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李*、李**、李**、李**、林**、李**、林**、潘**、广东迎海国际茶都有限公司、迎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迎海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粤胜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旗富共荣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名汇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22060元,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日期 | 2021-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