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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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宿迁市佳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70元,减半收取73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