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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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梧州市明湖生态旅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2830元(上诉人明湖公司已预交4368元,上诉人李**已预交8462元),由上诉人梧州市明湖生态旅游有限公司负担4368元,由上诉人李**负担846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9-13 |
发布日期 | 2021-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