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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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山东神州锆业有限公司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博兴支行 山东华丰板业有限公司 山东宏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复议申请人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博兴支行的复议请求。 案外人、申请保全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