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阳市瑞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2019)豫0523民初2885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安阳市瑞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均由安阳市瑞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4-03
发布日期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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