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商丘市华强置业有限公司 淮阳县住宅建设开发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对申请人尚未实现的债权,应由被执行人继续清偿,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日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其他条件成就时,申请执行人可持原生效法律文书及本裁定,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重新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
| 裁判日期 | 2020-0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