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执行人李志伟、李忠杰履行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湘0112民初5731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李志伟、李忠杰银行存款350000元;或扣留、提取其数额相当的其他收入;或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7-19
发布日期 2021-12-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