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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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济南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山东息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舜泉园林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济南铁路运输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山东舜泉园林有限公司、山东息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武**、巩**、武**、王*的银行存款338万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