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南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山东息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舜泉园林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济南铁路运输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山东舜泉园林有限公司、山东息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武**、巩**、武**、王*的银行存款338万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2-14
发布日期 2021-12-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