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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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桐城市天胜出租车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公司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安徽中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61769.7元。 二、被告***和被告安徽省桐城市天胜出租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赔偿原告***鉴定费16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55元,减半收取2028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公司负担1370元,由被告***负担65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0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