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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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平华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法院 |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2021)闽0702民初1511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南平华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0元,由南平华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南平华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