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 龙游县人民医院 亳州市鸿金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龙游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计2150元,由***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