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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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神木市瓷窑塔矿业有限公司 陕西媛倩欣电缆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神木市瓷窑塔矿业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属于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神木市瓷窑塔矿业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陕西媛倩欣电缆商贸有限公司的起诉。 |
裁判日期 | 2021-12-22 |
发布日期 | 2021-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