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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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骐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神木市高家堡镇青阳树沟村蟒过渠小组支付20万元。 驳回原告神木市高家堡镇青阳树沟村蟒过渠小组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被告神木富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150元,由原告神木市高家堡镇青阳树沟村蟒过渠小组负担75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332元,由原告神木市高家堡镇青阳树沟村蟒过渠小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1-09 |
发布日期 | 2021-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