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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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20)闽0102民初3981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提出执行申请,申请执行人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11-23 |
| 发布日期 | 2021-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