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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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临猗县丹霞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临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临猗县丹霞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92元,退还原告临猗县丹霞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8-23 |
发布日期 | 2021-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