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简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被执行人曾小华所有的位于简阳市的不动产(网签号:20160201214),作价275万元抵偿给申请人执行人唐*,抵偿曾小华所欠唐*借款本金250万元、利息25万元,上述房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唐*时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唐*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裁判日期 2021-10-25
发布日期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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