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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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 和平长盛电机有限公司 和平县彭寨建筑工程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302.12元(和平县彭寨建筑工程公司已预交),由和平县彭寨建筑工程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日期 | 2021-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