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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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七建经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龙里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黄**、邓**、贵州七建经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1196.55元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1626元,申请人陈**已预缴。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9-17 |
发布日期 | 2021-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