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4-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航国际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浙0205执2368号

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航国际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8)浙0205民初355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中航国际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12月19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唐山宝利源炼焦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浙0205执236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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