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沈阳华丰房产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世纪华丰控股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法院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2019)浙02执481号案件申请执行人的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审 判 长  金 首

审 判 员  林 波

代理审判员  李新荣

二〇一九年××月××日

书 记 员  刘 琪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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