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央宣传部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
北京晓明筑梦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中央宣传部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中央宣传部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中央宣传部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2021-09-17
发布日期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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