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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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伍**为本院(2014)娄中执字第150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复议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9-26 |
| 发布日期 | 2021-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