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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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杨金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西防城港市金华茶支行的银行存款507400元(实际冻结5567.82元),冻结期限为12个元,自2021年9月3日至2022年9月2日为止。 扣划被执行人杨金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西防城港市金华茶支行的银行存款5567.82元至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9-03 |
发布日期 | 2021-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