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金港建材有限公司 江西厚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申请人江西金港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江西厚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85705.6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江西金港建材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6-03 |
| 发布日期 | 2021-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