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科芯电子有限公司
济南鑫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济南鑫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科芯电子有限公司货款279729.12元及违约金55945.82元;

二、驳回原告山东科芯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940元,减半收取3470元,由被告济南鑫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8-27
发布日期 2021-1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