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辽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张**与张绍明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 二、坐落在辽阳县.7平方米砖石瓦房(产权证号:第××号)归原告贾**、张**、张**共同所有,被告张**、牟**、张征复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贾**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8-04 |
发布日期 | 2021-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