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辽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张**与张绍明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

二、坐落在辽阳县.7平方米砖石瓦房(产权证号:第××号)归原告贾**、张**、张**共同所有,被告张**、牟**、张征复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贾**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8-04
发布日期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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