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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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双融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天峨县人民法院(2021)桂1222民初604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广西双融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上诉人天峨县双杰瓷砖批发部的货款及施工费共计858373元; 三、上诉人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被上诉人天峨县双杰瓷砖批发部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6192元,由被上诉人广西双融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192元(上诉人已预交),由上诉人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11-09 |
发布日期 | 2021-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