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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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南元亨利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花垣县德忠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8)湘01民初244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在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12-16 |
| 发布日期 | 2021-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