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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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相邻关系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系其自主处分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承担。剩余案件受理费50元退还原告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 |
裁判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日期 | 2021-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