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苏州鸿懋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仕瑞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已受理对被执行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本案可予终结执行。若对被执行人的破产清算不成,申请执行人有权向本院重新申请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粤0307执13627号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12-14
发布日期 2021-12-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