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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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上海申巢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郭*与被告上海申巢房屋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合同》于2020年12月31日解除; 二、被告上海申巢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郭*支付截至2020年12月31日欠付的租金6,000元; 三、被告上海申巢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郭*违约金3,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0元,减半收取计65元,由被告上海申巢房屋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24 |
发布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