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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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撤回强制执行申请系对其民事权利的自行处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第四百六十八条、第五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黔2301执恢636号案件的执行。

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11-03
发布日期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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