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昝红梅昝某银行存款人民币95124.73元(本金65924.67元、判决确认的利息2506.06元、罚息20460元、复利233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2850元、案件受理费825元、律师费300元、保全费760元、执行费1266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7-27
发布日期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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